* 吉利爾斯,鋼琴
貝多芬早期的作品幾乎都以鋼琴為主,抵達維也納後,貝多芬最主要的奮鬥目標也是成為一個出色的鋼琴演奏家,因此早期創作方向偏向鍵盤樂器也是很自然的事。貝多芬早期的鋼琴作品,特別是獨奏曲的原創性很高,不但充滿無比的生命力,也可以看出早年的貝多芬就不斷在探索與開拓這種曲式發展的可能性,其中最大的特徵就是樂曲結構會在固定的模式與主題之下不斷變換與組合。
莫札特或海頓的鋼琴奏鳴曲都是三個樂章,貝多芬卻從第一號奏鳴曲就以四樂章寫成,他在終樂章前加上小步舞曲或詼諧曲樂章;1798年才開始創作三樂章的鋼琴奏鳴曲。1801年進入創作中期後,貝多芬的鋼琴奏鳴曲很難與同時期在其他曲式作品所追求的「英雄式風格」歸成一類,有些作品甚至突破古典樂派的風格走向,為奏鳴曲式開創新的道路。
在吉利爾斯的演奏曲目裡,貝多芬的作品佔有極重的地位。他具有完美的鋼琴演奏技巧,對於貝多芬的詮釋與解讀總是有令人印象深刻的語法,並且細膩的方式詮釋貝多芬的作品而聞名。